第 107 章 37【一更】
贝斯沾了光,吃了年的小零食。 毕业的时候,宿舍喝了一趟酒,喝到最后,大家都哭了,乱七八糟地说着什么“明年大家一起出来旅游啊”、“结婚的时候你都要来啊”、“现的交通方便了聚一聚便利的”之类的话。 但谁都知道,这些话只是当下安慰自己的话而已,时至今日,大家渐行渐远,连同X市、曾与秦蔻一起乐队奋斗的王思雨,系也没有往日亲密了。 王思雨考了公,做了公证员,前几年倒还好,因为工作清闲,还经常约着一起吃饭、也经常去秦蔻店里看演出,这二年她家里催婚,总安排相亲,于是聊天的话题经常都不太愉快。充满了父母的微妙怨恨与妥协,秦蔻长大了,不慷他人之慨、更不盲目地劝人家断舍离,只扮演一个尽职尽责的听众。 所以说,人与人的系,缘分重要,而所谓的缘分,便是能把性格合的人聚一起的“境遇”。 茫茫人海之中,你与我相遇,我把酒言欢、纵酒高歌、不亦乐乎。 乱流就是这个境遇,而一个境遇总有结束的一天,就好比五年前毕业的那天夜里,大家都知道即将到来的分别与渐行渐远的生疏。 人有悲欢离合,月有阴晴圆缺。 无论与不,这是客观的规律,江湖人此看得更开,一句“后会有期”,转头便走,来去自如,有一种极为残酷的潇洒。 秦蔻总觉得自己已经够潇洒了,但一到这件,心里仍然有点空空落落,再一阿楚哥到时候可能会拱拱和她说“后会有期常联络”,就莫名其妙地生气了。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,复而又:那红哥呢? 红哥走不走? 出于一些难以言喻的由,她不知道怎么去把这件问出来,心头不由的有点郁郁,瘫床上,像条咸鱼一样,动也不动,又自顾自地去强迫自己转移注,去思考假如要把他送回去,那是不是得准备点伴礼? 唔……帐篷、水、太阳能发电板?带点灯啊风扇啊湿厕纸啊什么的提升一□□验倒是好……不过他一回去,估计会非常难以适应吧,毕竟由奢入俭难呐…… 因为冥太累了,她着着,居然睡着了。 再醒来时,下午三点,微信里有人找她。 陆小凤问她要不要吃什么东西,他预备傍晚出门探索,今天他要拉上傅红雪一起出门! 一点红笨拙地与她微信上闲聊,等不到回复,就安静下来。 还有……王思雨? 约她下午一起吃晚饭。 哦,今天是周六来着,她有空,上次见面都两个月前了吧。 秦蔻回了消息,两个人约了六点赛格见面,她伸了个懒腰,继续翻看太婆的笔记,又冥了一会儿,等时间到了五点,爬起来收拾自己。 换衣服、扎头发、带耳环、涂口红。 哦,还要和红哥说晚上不家吃饭了。 她开门出房间,下楼,一点红刚好准备上来问问她吃什么,穿着一身黑的家居服,但是身上挂着她那个红格纹、带蕾丝边的围裙,瞧见她好生打扮,他微微一怔,问:“你要出门?” 秦蔻点点头。 一点红问:“晚上要我来接你么?” 秦蔻说:“好,那到时候见。” 一点红伸,似乎要上来摸一摸她的脸,但秦蔻今天化了妆,好生明艳动人,一点红盯着她的侧脸看……虽然他的确能看出秦蔻更艳丽了些,但身为一个钢铁直男,除了眼睛和嘴唇之外,他……着实看不出其他处的窍。 看不出来但是不敢随便乱摸…… 又不甘心,他刚与秦蔻心相通,正是爱最炽烈、最浓郁之时,若不是还尚有智,简直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待她身边,至于身体上的贴近更是出于本能,即便每天都被这种甜蜜的折磨弄得死去活来的,一点红也舍不得放。 那只伸出的、惨而修长的,空中迟疑了一下,去摸摸她的头发,但又停住了……因为一点红见过秦蔻收拾她的头发,现代女孩子的头发自然不似古代女孩子,有各种纷繁复杂的发髻,秦蔻的头发总是蓬松慵懒的卷曲着……但这种慵懒,却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慵懒的。 一点红了半天,还是没敢上摸一下。 秦蔻忍不住笑了,轻巧地抱了一下他,扭了一下身子,又从他怀里跳出来,说:“我走啦~” 一点红道:“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