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2-48
玩。——荒凉如此,连花的影子都找不见,哪里谈得上“爱花”?
听我这么质疑,佴释之哑然失笑:“阿菱这么聪明的人,怎么就想不明白?此地荒蛮,花卉能存活已是万幸,岂敢轻忽,而养在道旁?必是珍之爱之,藏于家宅。而你我为隐匿行踪,一向深居简出,不曾往此地人家拜访,又怎能轻易看到人家的心爱之物?”
说到此处,顿了顿:“愈是荒芜,便愈发向往鲜妍繁花。阿菱,这就是人之通性啊。”
【四十六】
佴释之说,居身荒芜而心向繁花,是人之通性。
我听了这话,心中不知为何却有些惘然。未能来得及深究,佴释之已经挽起我的手,试探着,与我食指相扣。
他说:“阿菱,你喜欢这里吗?”
喜欢吗?这个坐落在荒蛮边陲烟花巷子里的小院。
我心里摇头。这里哪有我在合欢宗的洞府舒服?可若是让我舍弃佴释之,回合欢宗去,我自然也是不愿意的。
抬头看了佴释之一眼,我开口,带着无赖和狡猾。——我说:“若是这花能一直种下去,我就喜欢了。”
佴释之的双眸亮晶晶,抿着嘴笑,重重地点了头。
【四十七】
后来某日。我问佴释之,你怎么想到要种花的?
他说,你我一路逃亡,行色匆匆,其间并不曾懈弛半分。哪怕是到了此地,安定下来,亦罕少出门。我想,你大约还是害怕露了行藏。既然出不去,便只有尽力将家中整饬得合你心意。至于如何才算合心意——女儿家,哪有不喜欢花的呢。
彼时我躺正躺在他怀中,闻言,不由轻轻一笑。
也不知最初是哪个呆子传讹,教天底下的男人误以为女人尽皆爱花爱粉。其实千人千面,哪有一致的喜好?
所谓爱花,不过是喜爱那个捧花而来的意中人啊。
——可我不打算揭穿这个秘密,一如万万年来每一个收到爱人赠花的女子。
我说:“不错,我的确很喜欢。”
怎么会不喜欢呢?
这里风沙肆虐,土壤也贫瘠,偏偏有人携一身和风细雨,从石缝里,种出鲜妍的花。
【四十八】
下山的256年,我和自己喜欢的人结为了道侣。
没有典礼、没有宾客。
只在偏僻西北的一间小院里,我与他合契。
焚香祝祷,通禀天地。
我的道侣,叫佴释之。